上海集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车辆、货物及信件的管理要求
上海集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、车辆、货物及信件的管理要求分别如下:
☆人员管制
※保安人员负责本公司之安全及生活之管制,负有纠举员工违规行为的责任。
※严格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的管控,监督和督促进出人员签名记录。确保记录的真实与准确
※从业人员外出时,按规定收取相关单据,并检查所带物品后方可放行,并协助其做好外出记录。
※对于无单外出、外宿、超时回厂的现象要严格要求,认真做好记录,并做好呈报。
※本公司员工必须戴厂牌进出厂门,保安须严密便别其身份,方可准许在规定时间进出大门,并在人员进出记录表上记录该员的名字与出入时间。
※逾时不归,应于记录并通报上级主管,如私自放行将受严重处份。
※对员工上下班打卡做好监督,防止打连卡,代他人打卡的现象,如有发现实时提醒,违者不听或听而不改者做好呈报工作。
※本厂门禁时间为23:30,凡此时间后,一律禁止员工进出,如有员工违规须实时向台干人员反应处理。
※厂外人员不准进入厂区,应聘人员必须经人事同意方可进入,洽谈业务也需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。
※本厂严禁非本厂员工进出与借宿。
☆车辆管制
※人员及车辆进厂,应严格检查随身行李或车辆,以保证财产的安全。
※人员或车辆要进出大门,应有主管核准的『放行条』方可放行,必须严格执行。
※合理安排来访人员按规定停放车辆和物品,在出厂时做好检查,防止意外。
※监督外来车辆,公司车辆上下货,发现货品件数与出货单数不符时,应马上反映管理部及该部门主管:或通知相关台干或厂区最高主管。
※门卫失职,除记过处分外,并要赔偿损失货物之金额;串谋者,开除处分,并赔偿损失货物之金额。
☆货物管制
※货物运出本厂须有经理级人员的核准,签署放行条,方可出厂。夜间厂商取货可由当班主管代签放行条。如无依照此规定办理,经查实记过处分,并承担放行货物之损失。
※业务部办理取货专门联络窗口,其当事人不在时,由业务主管负责办理,或与值班业务联系。
※当取货时,需先收货款,业务需告知大门当值保安员,并告知客户到会议室等待及相关手续;保安未接到通知,由该业务自负疏忽责任。
※客运、快递及货物运出本厂须台干核准并签放行条,夜间厂商取货可由当班主管代签放行条方可出厂。
☆信件管理
※文书、信件的收取,应尽保管责任,并严禁拆阅。
※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、信件;紧急物品须实时转交相关人员。